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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週刊 →了解更多←" data-reactid="17">官員指出,發賣地下保單許多是被檢調發現或是民眾揭發,許多民眾會向保險局扣問這種保單是不是划算、是否真的可投保,是以很多推介地下保單的營業員剛起頭發賣沒多久,就被檢舉,不見得能賺到錢。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金管會官員暗示,銷售未經核准的保單原本最低是罰鍰90萬元,但念其是學生「涉世未深」,才依法再打折,只罰三分之一,也就是30萬元;但如果100年6月以後再有發賣境外保單的情形,則是有刑責,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300~2000萬元,官員說:「學生想賺錢必需先弄清律例,不然會得不償失。中部某大學1名陳姓男同學,因招攬推介未經金管會核准的美國國際投資人信託公司的保單,被金管會依違反保險法,罰鍰30萬元,是金管會首度對在學學生開罰。

" data-reactid="12">誤賣境外保單,大學生賠掉半桶金。

" data-reactid="15">這位中部的陳姓大學生是在他人介紹下,接觸美國國際投資人信託公司(Investors Trust Assurance),這家號稱是在開曼群島註冊的非凡目標保險公司(SPC),銷售多是境外投資型保單,號稱保單更具自由度、彈性及稅賦優惠,陳姓大學生透露表現本身沒有相關認知,就最先行銷這家公司的保單,失慎觸法。

金管會官員表示,陳姓大學生發賣行為是在保險法修法前,再斟酌到其那時是學生身份,若罰90萬元,可能過重,念其是在不知律例下誤觸保險法,所以依行政罰法適當減輕。

此刻良多年青學子為了積累出國留學某人生第一桶金(100萬元),在學時代可能就會尋覓打工或兼差的機遇;但若失慎接觸到境外保單,可能不止賺不到第一桶金,反而可能吃上牢飯,乃至倒賠3桶金,睜開負債人生。



本文引用自: https://tw.news.yahoo.com/%E8%AA%A4%E8%B3%A3%E5%A2%83%E5%A4%96%E4%BF%9D%E5%96%AE-%E5%A4%A7%E5%AD%B8%財務規劃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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