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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因為直接銷售的國際保單發單地點多為美國,是以須遵守美國的保險律例,保單持有人權益遭到美國保險法的保障。

  每每這類境外保險公司在國際間屬於範圍相對較小的公司(但是債信評等為A-,與國內保險公司龍頭不異)。

  在台的銷售人員多為海外壽險經代公司之直接或間接代理人,在台從業人員可能沒法取得最直接且正確的資訊,因此客戶所領受到的資訊可能不是最准確的資訊。

 

  部份投資人對美元的持久走勢感應灰心,因此已非美元計價的國際保單也已問世。是以,持有國內保單者搭配有外幣計價的保單可以設立一個具有匯率避險的壽險組合,以預防因匯率急貶造成資產縮水而影響退休糊口的品質。

  第三,預定利率高,保費就會便宜,而國際保單所利用的與預定利率較今朝國內保單高約2%4%不等。


  規避政治風險:近些年來國內政治佈滿不肯定性,常因政治人物的講話造成股市的狂跌,或是一個政策上的決意造成兩岸情勢重要,或是因為政黨內讧造成經濟實力弱退,進而影響台幣的購買力。為避免資產因任何政治身分蒙受損傷,將資金以國際保單的情勢隱藏於國外,不啻為平安的選擇之一。

操作體例

 



 

蓬勃成長的身分


  傳統保單:今朝國際保單因為預定利率較國內保單的預定利率高2%2.5%;即便客歲美國利率的最低點時,國際保單中各家分紅保單的宣佈利率也介於4%8%之間。


  所以迩來常見國際保單仲介人員標榜只要繳交數年(例如57年)保費後便可畢生享有高額保障,且於保單滿期或於退休時客戶仍可領取一筆不小的款項。



 


 

容易被忽視的問題




固然今朝多數國際保單相關文件大多有中文化辦事,但保單條目仍以英文版為主。是以中英文書寫內容及相幹權利義務的資訊是否一致,投資人所獲得資訊是不是准確都是必需預先確認的資料。

  國際保單在財政部的認定上為境外投資,保費支出沒法羅列扣除,而理賠金則視為境外投資獲利。

  其他操作:前兩年,當利率處於低點時由於保單所提供的利率高於銀行借貸利率,客戶只要能提出足夠的資產作包管,並另提撥一筆資金由海外私家銀行進行投資規劃,則私人銀行為高資產客戶放置先由向銀行融資借申購高額(如百萬美元)保單,等保單核發後,再將其作為向該借款銀行質借之抵押根據。


 


 

 


  常見的國際保單以年金險,傳統保單(如分紅保單、還本保單)與變額全能保單為主。

 




 



  保障無尚限:只要被保險人能提出足夠資產證實文件,原則上國際保單的投保金額無尚限,高資產族群,只要能力所及可投保的金額為無尚限。



  保費廉價:國際保單保費至少較國內同型保單廉價30%以上,首要的原因有三項。

 


  在台灣販售國際保單屬明明違法,不可諱言,國內的地下金融市場仍充斥各類國際保單。近年來國內每年新增跨越2萬位境外保單持有人,此中高資產族群首要操縱國際保單作為節稅與資產轉移的工具,一般收入的上班族則以保障與累積教育基金或退休金為首要目的。



 

 



國際保單不屬於在財政部所挂號註冊保險公司,有理賠膠葛須自行負責沒法向財務部申訴。

  別的,假如采辦境外醫療險種,理賠時可能會碰到對疾病或症狀認知上差別造成無法理賠。

 


雖大多為國際文件往返,但部門國際保單在增添減低保障額度或變換受益人時要求保戶到原簽署地解決。

  保戶售後服務等事項須逕洽國外解決。

  美國保單:受美國保險法的保障,原則上可在細分為(NON-MEC)非修正的養老保單與(MEC)批改的養老保單非壽險保單之分。




 

  投資是以人可享有高額的壽險保障,只要保單本身所給的宣告利率大於銀行假貸利率,超額利差、保單分紅、及私人銀行為客戶所賺取的投資獲利都可作為了償銀行借款的資金來源。


總結

 

 



  所謂非修正的養老保單(NON-MEC),係指保單內容完全符合美國人壽保險之界說,沒有投資成份存在,屬於純壽險保單可以享受保單應有之租稅優惠。原則上,美國保單於設立早期時均以非修正的養老保單(NON-MEC)來認定。

 


 

 

 


 

 



  固然保戶須自尊附加保費帳戶操作的盈虧,但私家銀行常提供高資產族群也常供應代客投資操作或選擇基金的機制,為客戶首創高額獲利。

  公司知名:許多以「真品平行輸入」情勢引進台灣之國際保單具有極高的世界知名度,且其中不乏國內保險公司之海外團體分支機構或其母公司或所刊行之國際保單。

 


  但由於美國利率已升高,銀行假貸利率已等於或高保單的宣告利率,套利空間有限,今朝已較少此種計劃體式格局。
須知在將來數十年間的未知變數極大,除非投資人有掌控能夠掌控購置國際保單後所衍生出來相關行政事項,且對於發賣人員所能供應的售後辦事系統有足夠的決心信念,不然不要等閑購買國際保單。

  保單這項有價證券屬長期持有的投資對象,投資前切勿只側重價錢差異,而將售後辦事與其他主客觀因素同時斟酌進去。




 

 


  第二,國內保單的行政費用率較國際保單高約二至三倍。

  


 


  再者,雖現行遺贈稅法第十六條第九款規定,被擔當人滅亡時,給付給所指定受益人的人壽保險金額,可不計入遺產總額;但由於國際保單是未經金管會核准的外國保險公司人壽保險,所以不克不及合用遺產稅免稅劃定,且未經金管會核准的國際保單的死亡理賠將納入海外遺產總額課稅。


 



其他國際保單,則挾其刊行機構之極優債券評等而深獲投資大眾所接受。

  國人一般對於國內現有的外商保險公司有不錯的評價,是以接受度也較高。

 

 



  直接發賣:每位從業人員都可報聘國外壽險公司並簽訂直接的代辦署理人合約,所以可獲得最直接且正確的資訊。國外壽險公司可以直接對稽核代理人員且可維護與控管有其保單品質與續繳率,是以售後辦事的水準可以保持。

  間接發賣:須透過香港或其他國家地區的保險經代公司發賣,固然有少部分保單的將台灣列入簽署地的規模,絕大部門此類保單的簽署地為海外地區,如要采辦此類保單則須在台灣之外,例如香港或其他許可簽署地完成體檢與簽署要保書的動作,不然屬於無效保單,未來有可能不會被理賠。


 


  當投資人作保單提領或部分解約提取之金額時會就保單增值(即保單現價超過已繳納之保費的部門)的部分,可能會晤臨30%就源扣稅的問題。

曩昔,有許 多保戶或代辦署理人並未留意上述問題,以躉繳體例一次繳交數年保費,造成NON-NEC單不可回復性的變成NEC保單,保戶權益是以受損。但近年來因低利率造成國內壽險保單的保費高漲,及退休計劃的概念漸普及等宏觀身分,加上國內國際保單署理人的人數增添,在高度競爭的環境下,多半署理人將焦點客戶層擴大並最先接受低於10萬美元保額的保單,中高收入的上班族同樣成為境外保單發賣的對象。

  過去國際保單的保障額度多以百萬美元起跳,被認為是高資產族群的專利,主要投資人為大夫、科技新貴還有中南部的地主。

 


加上國際保單在台屬於未核備商品,代辦署理人在發賣時很容易遭受對商品質疑與其適法性問題所挑戰,從業人員的「陣亡率」極高,祖國際保單持有人經常會有找不到辦事人員的問題。

  除上述問題外,國際保單署理人的選擇因不像國內保單,須具有壽險執照才可發賣,是以代辦署理人的本質良莠不齊。

來源

  因為「最低稅負制」的施行將大部門國內現有的節稅管道關閉,將來雖將海外資產納入課稅局限,但一般仍相信有關單元在海外資產考核的能力有限;加上有三年的緩衝期,所以有錢人可能加快資金外移的腳步,較守舊的投資人,偏向將資金寄存於國際保單。

 


 


 

  變額全能險:為有遺贈規劃需求及資金高度天真需求的高資產族群的最愛,由於變額全能保單繳費彈性可隨時依投資人需要調劑保額等矯捷特征,且將保戶的帳戶分淨保費帳戶與有息的附加保費帳戶,保戶可將其視為短期資金停靠的管道。

 

加上保單多有高現金價值與可分紅及領回的機制,只要每年分紅與可領回之金額高於所需繳交之保費,保戶便可遏制繳費。

  海外保險公司視保戶為股東所以投資操作的獲利以發放現金股利的型式與保戶分享,一般而言,保單整體獲利率較高。

 


  國際保單在國內發賣管道可分為直接發賣與間接發賣兩種。直接發賣是指國外保險司直接授權台灣區代理人直接發賣其總公司的商品,不必透過其他中間管道。要保書之簽署地可以直接填寫「台灣」,亦可在台灣直接體檢,代辦署理人也必需在要保書上簽署代理人簽名與代辦署理人號碼以示負責。


 




  多層間接又複雜的代理關係造成佣金與提升制度沒有同一標準,且佣金核發的過程,只要有任何一家中間通路公司倒閉或竣事營業時,負責銷售的業務人員將沒法領到首年度佣金與續年度佣金,當這狀況産生時,售後辦事難保沒問題。因滅亡率的較量爭論基準分歧,所以國際保單的平均滅亡歲數較國內保單高。

  第一,平均餘命愈高,保費愈廉價。



 


 



  年金險:多為躉繳型商品,繳費後可立刻開始領取年金,年金利率高於定存利率但約略低於該幣別之當局公債利率且可隨時贖回。

投資人不必承受因利率變更對本金所產生的風險,合適屆齡或已退休的人士投資。

 




不行諱言,國際保單簡直有保費上的優勢,但投資人也不行輕忽國際保單在台行銷所潛藏的風險。
國際保單在台灣越來越風行,插足發賣這些「國際保單」的保險代辦署理人也愈來愈多,首要是因為國內保單與國際保單保費差異太大而至。但由於境外天堂對於保險公司的規範不一,所以申購前須謹慎領會相幹規範與該地域對投資人?保戶所提供的保障。

  境外保單:通常指在免稅天堂註冊出單的國際保單,因為這類保單不管是生條件領或死亡理賠都免稅。

同時,台灣安定基金涵蓋 規模不包括國際保單,因此若有意外産生,投資人可能面臨巨額損失。

且保險業從業人員不得經營或介紹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之保險業保險業務,違者可處罰90萬以上450萬元以下的罰鍰,情節重大者,非論個人或公司都有可能會因此蒙受撤消登錄、終了執業、或撤消執業證書的地方分。

  金管會重申保險業非經申請核准,並依法為營業登記,繳存包管金,領得營業執照者不得營業。

  非壽險保單(NEC)是指保單設立早期,每一年累計繳交保費之總額與保額之間跨越必然比例,則於美國稅法上將該保單視為非純壽險保單,因此沒法享有完全的租稅優惠。



 

 


  強勢貨泉:國際保單多以美元計價,美元作為國際的主流泉幣,固然最近有貶值的趨勢,但恒久而言美元的匯率仍維持在一個合理區間。

 


 



  海外保險公司沒法直接於在台的從業人員聯絡,是以保單的品質、售後服務、續繳率等都邑有相當水平的風險產生。





 

 


」之規定,被遍地新台幣90萬元之罰鍰。

  不久前,兩位從事境外保單銷售人員,遭金管局依涉嫌違背保險法第163條第2項「掮客人、署理人、評判人,或其他小我及法人,不得為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之保險業經營或介紹保險營業。




 








引用自: http://ns6666.pixnet.net/blog/post/25899749-%E5%A2%83%E5%A4%96%E4%BF%9D%E5%96%AE%E4%BD%A0%E4%BA%86%E境外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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